更新时间:2022.06.23
撤回和撤销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与效力等不同,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2、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
二者的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
第三方有权拒绝法院执行,前提是法院执行错误。在执行的过程中,第三方有权提出异议,法院必须给予答复,确认是否执行错误。如果第三方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的话,法院裁定驳回,属于应当履行的,第三方应当配合履行,其中的损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法院执行的流
复核和复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由法律规定的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双方就离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只要被胁迫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就不需要对方同意; 2、时限不同,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撤销婚姻要求被胁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离婚是由当事人申请解除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是对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法定结婚要件等情形的婚姻进行撤销登记。
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撤销权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行使,但解除权的行使除上述方式以外,还包括通知对方的方式;并且二者的适用情况不同。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损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在于:代位权的构成不仅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而且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且合法的债权,而不要求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到期债权
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区别:1、合同解除制度是为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设立的,而撤销制度则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设立的一项措施;2、从主体角度看,可以解除合同的申请人一般是意思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在合同撤销中,撤销权的主体是
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公文撤销,公文自始无效;公文废止,自废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