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当支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密切相关时,应认为与主支付义务有关,并有权同时履行辩护。 促进合同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是合同相对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受到严格限制,以免损害债务和第三方的合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一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相对人。二是在该受让人处取得权利和利益的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起诉别人可以撤诉,在案件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而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当事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
法院是否能到第三方执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次债权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是能到第三方执行的。
撤销权和解除权分别对应合同的撤销和合同的解除。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订立的合同,合同权利受损害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合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二者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不同可从二者性质和原因看,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我国婚
1.两者都是债的保全措施,是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2.代位权与撤销权在适用标准和实现程序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如纳税义务的发生和确定、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实现方式的民事诉讼模式等。
在假释的考验期间内,被假释的罪犯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按照法定的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还没有完成的相关刑罚。在撤销缓刑的方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属性不一样。具体而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代位权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