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了,可以准备其他证明双方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付款截图、聊天记录等。一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方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经确定即生效,没有了也会有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
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当事人本人是没有户口薄的。现因你要用办理落户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是没有具体规定的,需要进行协商才能作出最后的决定,而且集体土地要转为国有土地是需要相关的部门进行批准才能进行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
集体订立合同的的程序如下: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
1.打开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2.点击“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填写信息,并点击“确定”;3.点击“毕业生落户”,落户方式有以下几种: 1、本市生源返籍落户:原户籍地址为苏州市姑苏区,因上学将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现毕业,
不可以的。派出所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