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资不抵债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有两种方式:企业申请破产,或者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1、提出重整或者申请进行破产清算;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3、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的同时指定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破产清算申请属于破产。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 公司因破产而清算,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此外还应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
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破产和解和重整都是企业破产的一个
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区别主要在于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程序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破
重整与重组的相同之处 1、前提条件相似 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 2、目的相同 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挽救困境中
1、定义不同 (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收购兼并; (2)股权转让; (3)资产剥离; (4)资产置换等 (2)重
重整与重组的区别在于以下内容:1、定义不同。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2、自主性不同。重组是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