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当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时,当事人可自行与对方进行和解,也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或向县区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退耕还林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耕还林之后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情况:1、如果土地属于国家制定措施同时有安置,那么土地就属于国家;2、如果土地没有制定措施与安置,那么土地就属于原来的村民小组又或者是村民委员会。退耕还林之后,土地承包
退耕还林后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各种措施属于国家范畴。未制定安置措施的,由原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退耕还林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不再进行耕种,因地制宜地进行造林绿化,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坡耕地
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
退耕还林土地被占用的处理: 1、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 2、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退耕还林后的土地属于林地。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
退耕还林的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属于集体土地的就归集体经济所有;如果是个人承包经营的,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承包人;如果不属于集体土地所有的,所有权归国家。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 (二)对于没有给予安置的权利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
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两种情况: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对于没有给与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仍归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