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但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放弃抗辩权有效。签订合同之前,法律上允许抗辩权约定放弃。 抗辩权的特征: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方法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
建设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的当事人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权在对方未履行前拒绝对方要求履行合同; (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中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三)不安抗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想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当事人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而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此外,对方的对待给付要求是可能履行的。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针对的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互负债务的当事人; 2、先履行抗辩权,针对的是有先后履行顺序中的先履行一方当事人; 3、不安履行抗辩权,针对的是有先后履行顺序中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做: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