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同已备案办理施工意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手续是: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实施之日起,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2001年7月
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提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可以补办。建设单位需要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
构筑物应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如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可补办。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