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办理户口迁入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
集体户口转成个人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当事人结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材
离婚户口分户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入地准予迁入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
户口迁出需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 2、《出生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
一,离婚迁户口的,一般需要带的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后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证)、娘家村同意接收证明等资料等; 2,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据对方要求办理。二,离婚变更户口的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
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
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