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如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交付时起发生所有权转移。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如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
指示交付是指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转让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转让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而不是实际交付。动产物权的变更是由交付完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交付的初衷只是指实际交付,即动产占有的实际转移。在实践
船舶所有权自登记完成时转移。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变动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也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不同,其所有权转移发生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我们平时购买的家电、服饰等。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这里需要注意:房
指示交付与债权债务转让二者存在的区别有: 1.指示交付的客体是动产,债权债务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2.指示交付中转让的是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债务债务转让中转移的是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权债务,可能未被第三人占有。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差别主要是性质问题,指示交付是由双方外的第三人来实际占有; 而债权让与是债权人通过合同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个人才有的现象,不改变债权关系。 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
车辆所有权转移是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的有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车辆所有权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登记仅作为公示要件,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