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事实婚姻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程序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 6.判决生效,执行。
事实婚姻离婚的情况包括: 1、可以离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或者相关证明后办理离婚; 2、不可以离婚,但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属于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事实婚姻也是可以离婚的,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法院会根据事实婚姻判决离婚;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双方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法律上现已不认可事实婚姻的效力,所以19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可以离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的所谓“事实婚姻”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但如果是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则应该补领相应的证件才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上
事实婚姻离婚程序不同情况是不同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直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离婚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
事实婚姻没有具体的离婚程序。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由当事人自行解除。具体解除情况如下: 1、解除协议,签订解除关系协议,分割子女和财产问题,签字确认后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终止,事实婚姻双方协商解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分为两个阶段,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法院会根据事实婚姻判决离婚;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双方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1、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 如果只是非法同居关系,则没有协议离婚这一说法,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 2、但是1994
事实婚姻的解除程序如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一起协商解除关系,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以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我国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共同生活,只能算同居关系。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
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男女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起诉之前应当准备事实婚姻相关的证明证据。
我国现阶段只认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符合此规定的事实婚姻想要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