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工伤未做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赔偿以下项目: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没有赔偿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工伤鉴定后单位仍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鉴定后没赔偿,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出了工伤厂里不给鉴定,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估算赔偿数额; 3.处理赔偿事宜。
工伤鉴定出来以后,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
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进行工伤赔偿前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进行工伤赔偿时要根据工伤员工不同的受伤程度,具体可以主张以下的赔偿费用: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