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股东会和董事会在组成、性质、职责三方面存在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1、组成上:股东大会由股东构成,拥有对公司大多数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只是股东中的一部分; 2、性质上: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主要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
街道、社区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撤销业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不是街道、社区等任命的,所以无权撤销。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首先要提出申请,随后要筹备组成员并将筹备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然后召开业主大会,将内容进行备案,可以持备案证明、刻制印章,最后公告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名单等。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 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不能有非业主委员。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均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