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普遍受贿与滥用职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先后,两个行为各自独立,应数罪并罚。存在独立的两个犯罪事实。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需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强调达成权钱交易的合意。
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行为的主体方面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而滥用职权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
区分标准:受贿罪的定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会相加。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既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又存在共同受贿的行为,则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时,可对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相加。
两罪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主体相同。两罪的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侵犯的客休相同。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 (三)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都是结果犯,即滥用职权行为只有“致使公共
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会相加。行为人既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又存在共同受贿的行为,法院可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时候,可对滥用职权罪和共同受贿罪两种刑期相加。
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数罪并请,所以两罪的刑期是会相加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