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八大种:第一、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作案工具、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共有八种。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一般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
刑事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对于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上的规定主要是指,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而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是书面一般是书面申请的。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刑事诉讼对书记员的回避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刑事诉讼法书记员回避决定如果是在法院由院长决定,如果是在检察院就由检察长决定,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关于刑事诉讼裁判的证据规则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规则;证据确实、充分的规则,即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且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
诉讼参与人若在行政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并提交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的证明材料等,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但是除当事人提出申请外,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