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生父母对送养子女法律上没有规定有探视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送养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
生父母对送养子女法律上没有规定有探视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送养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
首先,在离婚后对子女享有的,是探望权,而非探视权。 其次,离婚后祖父母是没有探望权的。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不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婚姻法虽然规定探视权归属于不享有探视权的父母一方,但是这不能仅仅狭义的认为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祖父母探视孩子不但不违背设立探视权的初衷,反而有利于保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继承权,但养子女对养父母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即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既然是养父母与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养子女对养父母就有
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生父母立有遗嘱让其继承的除外。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一旦被合法收养即没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不过如果生父母有留下遗嘱让子女继承自己的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祖父母不享有法定探望权。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合法权利。 但在具体行使的时候却需要另一方的配合,否则的话探视权的行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要是对子女的探视给子女健康成长赞成了不利影响的话,则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的行使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现行法律对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权都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具体的明确享有探望权的规定,因此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探望孩子,但法律对此没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