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1、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特殊强制许可。当法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事由一般包括:实施许可的期限已经届满;专利权人或被实施许可人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等。
以下条件,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具备的: 1、前提条件。出现法定的强制许可情形。例如,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出现垄断行为等; 2、实质要件。应当由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 3、形式要件。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专利的推广应用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行为。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强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经过备案后可以保障被许可人的利益;倘若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经过备案的专利
后果如下: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在合理条件下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执行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按照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执行范围和时间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文件及经过产权局审查批准。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 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文件及经过产权局审查批准。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许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依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考虑到专利权作为一种带
我国专利管理部门对于专利所实施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的; 2、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未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专利依存关系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