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房屋质量有问题维权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维权。房屋质量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期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一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房产所有人或相关消费者在房屋的施工过程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调解协商。基层房地产主管部门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是买卖双方都不想看到的。然而,由于住房建设的多方面、覆盖面广、过程复杂,难免会出现缺陷,甚至质量问题,法律上的质量缺陷。此时如果买卖双方建立了销售合同关系,他们必然会面临如何妥善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最好是协商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期房有质量问题,维权如下: 1、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退房。 2、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期房有质量问题维权如下: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期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手车质量出现问题的可以找二手车经销企业进行维修或者赔偿损失。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