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
法律分析不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二者有着某种承接关系,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①性质不同;②目的不同;③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种类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对人身以及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强制执行费用包括申请费。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需交纳50元至500元的申请费;如果执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交纳等。
强制执行财产包括: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共有: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让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