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由于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法律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是不返还给当事人的。但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一般会依法收缴。因为包办婚姻是非法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返还当事人。但是如果双方在支付彩礼后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比如甲给乙彩礼,最后两人没有结婚,乙
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这种婚姻所得的财物如果夫妻离婚原则上应当收缴,不返还当事人,也就是说彩礼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的,则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
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这种婚姻所得的财物如果夫妻离婚原则上应当收缴,不返还当事人,也就是说彩礼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的,则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
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这种婚姻所得的财物如果夫妻离婚原则上应当收缴,不返还当事人,也就是说彩礼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的,则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
包办婚姻是违法的行为,因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不能算男女任何一方的财产,应该收缴至国库。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法院也可酌情让女方返还男方全部或部分财物。
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是不返还给当事人的。包办婚姻是违法的,该彩礼属于违法所得。但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订婚彩礼是属于婚前财产。因为订婚的彩礼具有明显的人身专属性,是以婚约成立为条件的附条件生效合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彩礼结婚后离婚,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的,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形的,男方要求返还的,属于男方所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彩礼钱一般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用彩礼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彩礼钱的归属有三种情况: 1、属于女方父母的情况。如果女方将彩礼钱赠予父母,彩礼钱就属于女方父母。 2、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情况。男方将结婚彩礼钱给女方是属于赠予财产的范畴,彩礼钱属于女方。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女方将彩礼钱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