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遗产转继承的含义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一种集成方式。且继承开始的时间一般为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
孙子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需要根据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进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奶奶生前有立遗嘱,就要以遗嘱为准; 2、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
书面方式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
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或有需要照顾的特殊继承人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北京关于继承遗产的规定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
继承遗产房过户应当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独生子继承父母遗产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如果是公证遗嘱则需要公证。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而其他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不需要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同时
再婚后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或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则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其权利义务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同。
老人死了没有遗嘱子女按相关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
独生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父母的遗产。在司法实践中,独生子女一般是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诉讼的方式要求必须有明确的除自己以外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