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 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该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在欺诈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有效,撤销后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1、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撤销。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
1、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撤销。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