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
如果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则对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有继承权。因为男方婚前的财产作为其个人财产在其死后成为遗产,作为配偶的女方是和其继继承人一样有继承权的。
女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一方死亡,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能继承,只要房屋是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财产。所以只要房屋没有上述情形,即使没有产权证,那么其作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可以被继承人依法继承。
子女即使放弃继承权,也不能不尽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赡养义务。并且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前述的赡养义务。
1、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法定的继承权; 2、若立遗嘱的话,可以自由分配,至于分配给那些人或哪个人,按什么比例分配,每个人分多少等等,都是被继承人的自由和权利,不必写明原因。
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有关条款的,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对于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时,是可以适当多分的。而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义
送养出去的女儿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送养出去的女儿不能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其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