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可以代签。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同时属于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买卖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其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要式合同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
房子签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或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双方共同商定违约方承担的损失赔偿。
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的风险是: 1、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这种做法有违法、犯罪的风险; 2、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负可能大幅增加; 3、对于卖方而言,要面临合同宣告无效的风险;对于买方来说,面临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
房屋买卖没有房主签字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房屋所有人委托签字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无授权委托,代签行为人代签一般情况下该合同无效,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 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
商品房验房交付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验房中发现主体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关责任; 2、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等。
一房两卖、无证售房、出售已抵押商品房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利益。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欺诈一方作出严厉处罚。
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确定。房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赠与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形有很多,具体的判决结果要以实际的案情为准。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卖方的下面这三种行为属于欺诈: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里共有两种欺诈行为,即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
房屋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是赠与的,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按赠与的情形进行判决,但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确定。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
房屋赠与不能划为房屋买卖。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