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诉债款;或者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让对方偿还借款。即使债务人不应诉,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其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找不到的时候,第一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则另一方就有帮助该方还款的义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
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找不到了处理方法: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
债务人找不到的,债权人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 2、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 3、如果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
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
找不到借款人,对于其债务可以进行起诉处理。债务人失踪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以及缺席判决,法院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话,债权人是可以主张债权的,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使找不到债务人,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找不到债务人,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
债务人要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应当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根据的事实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