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当事人结婚证不见了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补领:由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1、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离婚了结婚证是没有用的,可以扔了。法律规定,夫妻二人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结婚证上盖上“证件失效”的印章,只要结婚证被盖章,那么结婚证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丢失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老年人结婚证丢失后需经下列流程申请补办: 1、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
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
原有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但注明已经失效。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把双方当事人结婚证上盖上专门戳记,注明结婚证作废,已经领取离婚证,再把双方结婚证发还给当事人双方。
女方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如果女方结婚证遗失,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诉讼方式
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需要补办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可以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的补办方式如下: 1、离婚证的补办手续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的补办: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