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代位继承必须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
遗产亲戚不签字的,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并由法院根据实际的财产继承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当事人可以提交财产的产权以及遗嘱等有效证据。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不能强迫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
不是亲生的孩子也可以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合法收养的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养子女如果想要拥有继承权,必须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经过民政机关登记,将养子女的户口登记在养父母的户口簿上。如果没有办理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遗产的继承顺序的规定具体如下:首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其次,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没有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
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一般会在以下两种继承方式里出现:1、遗赠;2、代位继承。关于遗赠,继承开始时,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那么继承人就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此时,如果爷爷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房产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孙子继
继女不一定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与继女之间产生了法定抚养关系事实,这时候继女才能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有亲生子女,以及养子女才能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
过继的孩子有继承权。过继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的,那么在继承问题上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来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
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按照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通过法定继承中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三种: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不仅仅指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特点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