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 3、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纠纷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如果延迟支付租金,房东可以向承租人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承租人逾期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租房合同还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是违法的。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合同终止,然后协商租金问题。此外,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因不可抗力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处理是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辅。既然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的判决书生效了,双方当事人是不可以再以同一纠纷提起诉讼。双方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因为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的,没有履行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如果遇到房屋租赁纠纷,首先应考虑合同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则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主持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二十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自行协商具体的租赁期限,但都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当事人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则超过的时间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 第一种,出租人不愿续租,而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此时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第二种是关于装饰装修或扩建发生的费用纠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如果承租人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应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法院应当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其他相关协议依法审理,并出具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