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未婚生子如果父母双方死亡或者都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的可送给他人抚养。但送养孩子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的条件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并且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一方不允
1、未离婚当然不可以再进行登记结婚。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才能再行结婚。 2、未离婚再进行结婚属于重婚。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3、建议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
未登记结婚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
没有登记结婚生子,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
通过正规手续办理了收养登记把孩子送给别抚养是不犯法的,不构成犯罪。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送养孩子,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1、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 3、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这些材料:1.收养人的子女证明、计生证明、收入证明、公安部门遵纪守法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送养人的身份证明、子女证明、计生证明、家庭状况证明(福利机构相关部门)、被送养人身份证明等。2.两寸免冠合影正面照片。3.收养登
未登记结婚就没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的条件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并且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一方不允许,另外一方无权自行将孩子送养;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并取得
户口本上如果是未婚且事实是未婚且符合登记的规定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未婚生子的可以送人抚养,具体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