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证据的特征为: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刑事证据具有关联性,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刑事证据具有合法性,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回避的适用对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审理案件的时候,这些人员如果是案件当事人的亲属、和本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担任过证人等的话,是要回避的。
照片属于书证的范畴,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 3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人应当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证明材料为: 1、护理日期证明,护理日期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因护理减少收入的证明,没有的,可以参考同
刑事诉讼辩方应该按下列方式来举证: 1、举证前向法庭明确说明举证目的以及证据收集的程序; 2、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举证,并科学、合理地安排举证的顺序,提供举证提纲、举证要点; 3、对于自行收集的证据最好当庭出示原件,进行质证,并要求将记录在庭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
监护人关系证明方法如下: (1)法定监护人,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可以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
从内容上看,证据本身是一种事实,并且是客观存在的;从证明关系上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认定案情所必需的;从形式上看,证据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表现形式。证据必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审判机关取证原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口供补强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请求提出抗辩的事由有: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