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刑事辩护证据包括: 1、物证和书证; 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 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
以下属于刑事辩护证据: 1、物证和书证; 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 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
从证明立场看,刑事诉讼证据包括指控证据和辩护证据,共有八大类、十三小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辩护证据的质证应当对供词进行质证;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对物证、书证等证据进行质证;对鉴定结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进行质证。根据《刑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方式: 一、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二、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主体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辩护人实施了在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的行为。
民事证据调查的方式: 1、人民法院依职权经行调查;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 3、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 4、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辩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三种: 1、指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自行辩护。在公诉案件中,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被告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侦查
辩护的种类和方式如下: 1.自行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 3.指定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