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员工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并受理; 3、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则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
工伤认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经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会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和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受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从而确定伤残的等级。在工伤认
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按照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
东莞在东莞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各区、镇分局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有以下两点: 1、单位申请时限,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职工申请时限,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最新东莞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地是职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用人单位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单位申报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时间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