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备基本成立要件的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根据买受人的不同而区别认定。如果买受人是本村村民,买卖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保证了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间流转、买卖,一般认定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
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是否是有效合同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则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追认合同签字有法律效力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追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追认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追认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 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法典》中两次提到“追认”这个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口头约定的合同效力如果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生效条件有: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口头约定的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条件等。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⑥对于
口头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认定: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为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不确定,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种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