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清算是指企业为了终结原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对资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做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在依
合伙企业清算后需要缴纳个税。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完毕后,需要缴纳公司原来所欠的税款,并且企业的清算所得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人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如下: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须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等。 (3)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以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则债权人可要求三人中的一人、二人或全部承担其余欠款。赔偿完欠款后,三人方可内部就债务承担进行分配,若未约定具体分担比例,则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分担。若有约定的,按其内部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责任。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具体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
合伙债务由合伙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对外关系上,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关系内部,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具体的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
不可以。企业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可以申请破产。公司在银行的一般账户要注销,首先要将银行内的余额先转出去,如果有支票的话,需要提交支票证明文件。然后法人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件原件和法人的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私章,当初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