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以下情况下适用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孙子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孙子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4、只能继承继承人应继承的部分。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财产继承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多人死亡,被继承人死亡仍有兄弟姐妹的,死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婚姻不得代位继承,是指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位继
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