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要看适用什么程序审理离婚案件。 1、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一般自立案起3个月审结,如果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则一般应自立案起6个月审结,具体时间有多长要看个案的情况。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大概是三个月或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要3个月。法院审理期限,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只需要3个月。
第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还需要六个月时间,除非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
在我国第一次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一般自立案起3个月审结,如果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则一般应自立案起6个月审结,具体时间有多长要看个案的情况。
第四次起诉离婚通常需要三至六个月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为期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则需要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六、七项规定,人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再等上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所以,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只要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就需要等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要在六个月之后,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夫妻双方不准离婚的案件,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夫妻双方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话,原告在判决或者调解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不予受理的,因
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时间和第一次是一样的,如果是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当事人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情复杂,证据不够充分,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离婚上诉第一次和第二次间隔为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