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低的,可适当提高抚养费给付标准。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低,明显满足不了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的书写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 2、写明协议抚养的原因; 3、写明抚养权归谁,探视的规定; 4、不直接抚养一方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支付方
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的,直接抚养的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准备好起诉书及起诉状副本、身份证、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以及被告不予支付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符合案件条件的予以受理,并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协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
离婚协议抚养费的约定可以先由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给付抚养费需要考虑给付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以其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予以判决,比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照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拿着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约定,在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约定应属有效。但是一方不能通过离婚协议剥夺另一方抚养权,一方也不能通过离婚协议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没有约定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在离婚后由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但是协议不能妨碍子女在需要抚养费时向父母任何一方请求的权利。如果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上写的不给抚养费现在又要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这个协议是父母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理论上是父母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且在父母办理离婚登记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协议必须遵守的原则,通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可按照如下方式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给付数额、给付期限等内容,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