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行为人挪用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的行为,是专项资金挪用。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案量刑最终根据认罪态度、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与我联系。
挪用资金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认定专项资金挪用: 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
挪用资金后即使已经坐牢,还是应当还款。因为坐牢是被判限制人身自由刑,而还款是民事上的责任。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行为人挪用资金的行为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1、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数额较大并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