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对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双方当事人对于医疗事件的协商处理出现了较大争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为,医疗纠纷已经到了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做出判决时,那么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了解决完成的阶段,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且
对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双方当事人对于医疗事件的协商处理出现了较大争议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可鉴定医疗事故的情况是: 1.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实施了不当行为即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在诊疗护理常规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行为; 3.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
以下情况发生后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二)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如下: 1、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2、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如下: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二)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
双方当事人对医疗事件的协商处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区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市卫生局局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件,可直接向市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