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夫妻离婚时认定债务具有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家庭日常开支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共同签名或者经夫或妻一方事后追认对共同债务予以追认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生活或是其他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在有关法律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不过也可以是个人追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个人名义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也是个人债务。不过在有关债务的确定过程中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
满足如下情形之一才能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系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从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前,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中认定夫妻共同经营主要是为了证明,夫妻一方以自己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了,也要由双方共同向债权人
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这是审判实践中常碰到而新婚姻法又未明确的难题。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如果婚后未付出任何劳动所得的孳息,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关于被执行人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