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再婚前的财产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再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当事人所有;不过如果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再婚前的财产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婚前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建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男女双方家庭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夫妻二人在结婚后可以共同使用居住该房屋,该房屋可以视为双方家庭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
1、婚后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为共同所有; 2、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个人
婚前首付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区分个人出资与共同出资及房产登记等情况。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则需要看购房时是否只用了单方的财产,要是购房仅仅用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这就有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是购房利用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的话,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将其卖掉,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
1、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另一方对此房屋买卖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贡献。 此时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的,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
婚前婆婆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或者婆婆的名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在建房时一方不属于家庭成员,也未出资,则被拆迁房屋直接相关的补偿及相关费用,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财产还贷的,该房仍被认定为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买个人买房,但是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加了配偶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