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外,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的,必须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被羁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会通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释放”,其含义大多情况下为“暂时性释放”,而不是无罪释放或者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暂时性释放”,意味着继续羁押已经非法,依法“应当”(而不是“可以”)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因此,“暂时性释放”的法律规定基本上
还有监视居住,也不用在看守所被羁押。如果在侦查阶段经查实不构成犯罪,也可以提前释放。一般来说,刑事案件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
看具体情况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案件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但有四种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一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中应当先立案然后再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先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立案,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认为24小时内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
羁押期限自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开始,历经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和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分为拘留期限和逮捕期限。逮捕前拘留期限最长37天。逮捕前的37天被刑事案件律师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因为一旦犯罪嫌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