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上的担保人要承担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责任。如果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般情况下先是抵消债务人的钱,若剩下的部分债务人还是无法按期还,担保人依然要还。
在借款纠纷中,经常会出现借款人不还款或无还款能力的情况,只能由担保人来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是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连带保证,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选择担保人或共同来主张债权。
1、当事人代借款人签名借款的,当事人为名义债务人,实际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实际借款人或者名义借款人还款,名义借款人还款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2、一般个人财物安置情况较为隐秘,比如股权、投资等,申请人很难确定被执行人拥有的情
1、当事人代借款人签名借款的,当事人为名义债务人,实际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实际借款人或者名义借款人还款,名义借款人还款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2、一般个人财物安置情况较为隐秘,比如股权、投资等,申请人很难确定被执行人拥有的情
只要借款人承认借款事实,那么出借人就要找对方主张还钱。 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代借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借款人借钱的,那么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反之,借款人不承认,代借人也没有证据的,出借人要找代借人还钱。
担保人要不要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债务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清偿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只有当担保人和当事人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的时候,债主是可以向其担保人要债的。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担保人只是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担保,因此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给付不能清偿责任。一旦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则依法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代借人签名后,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按以下确定还款人: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不承认存在的借款事实,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3、借款人不承认跟出借人的
借钱不还找不到借款人或借款人恶意拖欠的,应当及时收集欠款证据(包括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并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