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按照法理而言,不更改未婚不能办离婚。具体分析如下: 1、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应该出具户口薄,以验证身份。在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户口薄上记录为“未婚”,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资料,即使先前有结婚记录,如果受理,也是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买房分割如下:1、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2、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双方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才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共有,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之后孩子是有可能抚养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抚养的。如果双方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在协议之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双方所有。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此时抚养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外一方也有权分割房屋。如果双方遇到离婚等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房产的归属,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把房屋判给房产证署名的一方,未来的房贷有署名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离婚不一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离婚方式来决定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通常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购房款已经全部交付完毕,那么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贷款
结婚证丢了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可以直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有两个解决的方法,第一种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登记的证明,再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先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