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破产清算的原因有: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二、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主要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三、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 1、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 2、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1)破产申请费用;2)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3)破产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所以,企业破产后要进行清算,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在破产申请书中,载明申明目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等必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破产财产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