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由于农村房屋买卖的特殊性,其手续的办理也具有特殊性:首先,双方必须是同村户口的村民;其次,由于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农村土地宅基地,因此已经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购买宅基地。再次,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在拆迁的范围内。最后,要通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讨论决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并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办理转让,过户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宅基地只能够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也就是购房者只能够是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能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
农村股权证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权,参股而获得相应股权的证书。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
如果夫妻离婚,对于房屋征收得来的安置房或者拆迁补偿的具体分配方式,需要根据这项财产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判断。如果征收得来的安置房或者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这时候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都有权请求平等地分割这项财产。但是法院在分割的过程中,
耕地被征收的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2、征用耕地的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征收部门在了解抵押情况后应当书面将政府征收决定和征收方案通知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和被征收人协商债务处理方式。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被征收人取得的置换房屋作为新的抵押。如果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如不续签,按规定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作标准支付,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作标准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工程质量所控制的资料应该完整无损;2、单位工程里面所包含的分部工程相关的安全以及各项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准确无误,并且应该完好无损;3、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都应该能够验收合格;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第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第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第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第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较少适用。这主要是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居住权,一般情况
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的,但是不能要求政府支付土地补偿费,可以要求退还土地租金,因为土地是租赁的,不是由其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所有人。至于租赁土地上的厂房,被政府拆迁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政府支付补偿。补偿的内容包
城镇户口是指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2014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