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适用的内容: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意思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订的法律。保护的主体是消费者,保护的核心是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明知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然接受该服务,这是消费者的自愿行为。经营者只要明示了服务存在何种瑕疵; 没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消费者是自愿接受服务的,那么,经营者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将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的规定是:消费者协会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公益性职责。
保护消费者权益被骗的赔偿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订的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主体是消费者,保护的核心是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