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受伤,这时候就需要对他们的伤情进行鉴定。但是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
工伤鉴定不准确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后60日内做伤残鉴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程序: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
工伤认证书下来,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申请承担鉴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但必须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满的也可以去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 2、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 3、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应是在市(区)、县劳动局已经做出工伤认定后,再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劳动局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企业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报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和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病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