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需承担夫妻义务: 1、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不发生姻亲关系。
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从结婚开始就无效,被宣告无效后会自始无效。法律规定的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撤销前婚姻是有效的。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
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可撤销的婚姻:只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形式的婚姻都不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缺少结婚要件而成立的婚姻,比如因胁迫结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无效婚姻的情况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被胁迫的婚姻以及夫妻一方隐瞒自己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胁迫、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且一般情况下,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