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的利益的,可以约定离婚不抚养孩子不给抚养费。 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让探视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父母关系紧张而对子女的身心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
不可以,监护人没有权利不给对方看孩子,这是权力不能剥夺。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
不让探视孩子不可以不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因为对方不让看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
双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的,不可以不让女方探望孩子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探视权人有探望自己的孩子的权利。离婚后一般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决定。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对于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即可以探望孩子。而探望的时间、方式就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所以一方可以探望孩子,但是事前要与另一方进行沟通。如果一方探望孩子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