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但是,继承权的放弃为形成权,不能附加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不能,应该以书面的形式放弃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已经继承是否能再放弃取决于以下情况: 1、若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此时,应注意放弃的时间点。若在继承开始前,可随时提出放弃继承;若继承已开始,则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放弃才有效; 2、遗赠继承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放弃法定继承权的条件如下: 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 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特定时间进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
放弃继承权不等于放弃所有权。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所有权是指对所有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放弃继承权的法定期限,为在遗产处理之前进行放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不想继承的表示。 如果没有表示的,那么就视为接受继承。 在生活当中,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置之前,用书面的方式,